今天,小暖发布第三期:《室温检测不达标,减收热费的标准是什么?》
《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》中规定室温检测不达标的,应当按照规定减收热费的标准是什么?
答:第二十七条规定,自热用户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之日起,非因热用户原因导致室温不达标的,热经营企业应当承担检测费用;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不达标的,应当按照规定减收热费。
室内温度低于18℃(不含18℃)、高于14℃(含14℃)的,按日减半收取热费;室内温度低于14℃(不含14℃)的,按日免收热费。